理学院开展实验室定期安全检查工作

发布者: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22-04-01浏览次数:9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和《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浙教安〔20135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实验室安全隐患、风险防控,确保学院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安全运行,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学院按照我校《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件精神,对各科研实验室、教学实验室、师范技能训练中心等实验工作相关场所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理学院实验室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湖师理学发[2021]6号)要求定期开展每月一次的学院层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331日由理学院党委书记朱静和实验室分管领导毛俊雯副院长带队对我院实验室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实验室主任谢建平和各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参加检查。检查中朱书记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做到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总结分析安全工作经验教训,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并再次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职责落实到位。